广南县农业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种植业、渔业、农经、农田建设、农业科研、农业环保、农业植保、农业教育、农业机械、生态农业等的职能部门,主要工作职能如下:
1、依据《农业法》和《农业技术推广法》及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,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州、县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、政策和计划,结合全县的实际,提出实施意见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编制农业、渔业、农业环境保护、农业机械化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沃土计划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搞好信息服务,指导全县农业发展。
3、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生产、农村经济和农业科学技术推广运用;负责指导农业、农村经济科技网络建设,搞好科技服务。
4、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教育,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。编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、推广、验收、鉴定、审定;开展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种形式的农科人员和农民的技术培训;指导全县农学会工作。
5、负责农业、渔业资源和农业的环保及监测。
6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计划和搞好农业、农村经济的调研;指导全县农业部门搞好技物配套服务。
7、负责全县的生物资源创新工作。
8、完成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及省农业厅、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